[转]金坛市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4/11/3 14:11:32 | 4516次浏览
局属各单位、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我市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文化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金坛市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14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论文标准 1.具有思想性。能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选题和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2.具有科学性。论点、概念表述清晰、准确、完整。论据真实可靠、充实有据、推理严密。 3.具有原创性,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能积极探索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方法、新路径。 4.具有指导性。对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5.具有规范性。题目简短、凝炼、明确。内容切题,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论文体例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引注正确。 二、征文内容 征文可以围绕德育研究、课程建设、校本研训、课题研究、教育教学、小班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考试评价等方面展开。参赛者可选择其中一个角度展开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撰写论文。 三、征文要求 1.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 2.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字数以2500—5000字为宜。标题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3.参评论文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尚未在报刊上发表过的和未获市级奖励的文章。论文内容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引用他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语句等应标注,并在文末以参考文献明确列举,文责自负,坚决反对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并公开通报。所有参评论文都必须上交电子稿,以供查验。 四、评选办法 1.由各校教科室对参评论文进行初评、审核,再上报市教育学会。一般农村学校每校不超过5篇,中心镇及城区一般学校不超过10篇,部分规模较大学校不超过15篇(华城小学、二中、中专)。所有论文必须要由作者亲笔签写“诚信承诺书”,由学校教科室审核情况是否属实,最后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以校为单位汇总后上报 (不接受个人申报、不得超过规定篇数)。并请特别注意: 如查实为抄袭,将在市教育研训网上公布该参评者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以及具体抄袭情况。 2.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部分一等奖论文将在《金坛教育研究》发表。 3.以学校为单位,将论文、承诺书和学校汇总表(每校一张,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2月5日前交给研训中心(二楼)文印室汤菊花老师处。同时将论文、学校汇报表的电子稿发至jky@jtyx.net
金坛市教育学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