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2014年自主招考教师简章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4/6/11 10:01:36 | 5305次浏览
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2014年自主招考教师
简 章
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为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自主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14、2013、2012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不含民办)毕业生。
2、2014、2013、2012年本科段为师范类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2014年“985”、“211”高校本一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学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新编省一级)、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学位英语成绩合格证明(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
3、2014、2013、2012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2014、2013、2012年硕士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本科学段为全日制师范,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2014年“985”、“211”高校具有相关专业的非师范应届本一及以上毕业生,聘用两年内须在岗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第三年不能续聘。
二、招录计划
数学5人,语文、英语每科2—3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7月8日—7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校长办公室。
(三)报名办法:
1、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相应学科报名,限报一个学科;
2、应聘者要如实填写《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2014年自主招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复制为A4大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寄)达学校办公室。
3、现场确认:
时间:
现场确认须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二吋彩色证件照1张;学习期间的各种获奖证书;报名、审核、面试、考务等费计98元。
现场确认时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招录资格,所造成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四、招考程序
报考人员必须经过“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面试→课堂教学考核→公示→体检”等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学校的面试。
2、面试:面试内容:从事高级中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招考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候选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环节考核)。
3、课堂教学考核:上课或说课。范围:普通高中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教材研读能力,教学设计、组织能力等)。评价依据:《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成绩须大于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学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计划1:1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一周,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通知体检。
5、体检:拟录用人员须自主到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请索取正规费用票据)。
五、录用
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签订见习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书》,第一年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录用人员的待遇,参照省、市有关政策,按照学校规定执行(满工作量,第一年年薪不低于人民币4万元,以后按工作绩效逐年递增)。
六、监督措施。学校在考核应聘人员过程中,将邀请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纪委相关人员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简章》解释权威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校长室。
八、联系电话:0519-82800888,地址:金坛市金坛大道188号。
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