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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采集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4/6/3 18:48:44 | 4597次浏览

中共金坛市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坛教党办字〔20148


关于采集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掌握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情况,架起沟通亲情、报效桑梓的桥梁,市委组织部决定建立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库,进一步促进优秀人士回归,让更多在外优秀人士为家乡社会经济建设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建设金坛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现就做好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资料采集、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资料的对象和条件

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是指籍贯、户口、出生地、成长地在金坛(符合其一即可),现在金坛以外工作生活的优秀人士。在全面登记的基础上,重点采集下述优秀人士信息:

1.在各地各级党政群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任职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有较大影响的其他人员;

2.军队副团职以上领导干部;

3.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称资格之一的人员;

4.国有大中型企业或集体、民营、合资、外资等经济组织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5.在市外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创业成功人士

6.业绩突出、社会形象好、影响力较大的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思想宣传文化人才。

7.各民主党派、宗教、团体的知名人士;

8.在其他方面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

9.在国外留学、创业和定居的人才

10.符合上述条件的金坛籍人员的配偶亦可登记。

二、信息采集方法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要负责采集本校校友、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亲属在外域工作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士信息,将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信息资料核实汇总上报。

三、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采集在外优秀人士信息对于充分发挥金坛市在外人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是实施人才强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采集上报工作,力求全面准确,不遗不漏。

2.要严谨细致。各校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想尽办法,把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的底子摸清。要认真填写《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不得遗漏。对上报的优秀人士信息要严格把关,反复核对,务求内容真实全面,不得有虚假成份。同时,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好被采集人个人隐私,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和泄露被采集人有关信息。

3.要及时上报。此项工作适逢中考、高考前后,各校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并按在外优秀人士所处的省(区、市)将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建立台帐,认真登记造册。经核准后汇总填写《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登记表》,于2014616前将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印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5),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82801867;电子邮箱:646138984@qq.com

附件: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登记表

中共金坛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4527

金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7印发

共印2

附件下载:金坛籍在外优秀人士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