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4/1/9 19:10:11 | 4955次浏览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师德修养水平,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金坛市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八不准”规定》等师德师风有关规定,我特作出如下庄严承诺:
1. 依法执教,志存高远。我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勇于推进教育创新,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好书,为培养合格人才育好人!
2. 终身学习,与时俱进。我会不断更新知识,在学习中充实自我,在提高中完善自我!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努力做一名新时代的教师。
3. 尊重学生,热爱学生。我会用博大无私的爱去关注、理解和接纳学生,走近学生的心灵,了解学生的需求,为每一个孩子的成长提供优质的服务。
4. 诚实守信,尊重家长。我会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多途径保持家校联系,用我的爱心、诚心、细心去换取家长的放心。
5.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把比学习、比服务、比创新、比业绩落实到日常。我会不断提升道德修养,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会立足本职,牢记宗旨,不辱使命,用我对教育事业的满腔热爱,信守师德规范,履行师德承诺。
承诺人:
二0一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