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倡议书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4/1/10 15:11:29 | 6295次浏览
“珍爱生命 拒绝酒驾”倡议书
广大市民和驾驶员朋友们:
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日趋繁华,越来越多的车辆汇入到滚滚车流中。鉴于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巨大人身财产损失,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它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
一个个鲜血凝成的教训,一曲曲残缺的生命悲歌。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淋的事故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
在此,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义工服务队向车友们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
三、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四、餐饮行业应主动放置禁酒提示牌,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请及时提醒,如不听劝阻,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驾驶员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生命!让我们的生命中不再出现难以追悔的伤害,让我们的社会唱响文明的乐章,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
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义工服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