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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小学校管理与评价案例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3/12/5 14:30:28 | 4389次浏览

关于征集中小学校管理与评价案例的通知

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研组:

根据金坛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督导办公室关于征集中小学校管理与评价案例的通知》,现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集中小学管理与评价的实践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要内容

案例的主要内容可以是学校管理的典型案例,也可以是教学中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典型事例,也包括管理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或危机事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类:

1.校务管理案例:科学办学、常规管理、民主管理、家长和社区参与等;

2.学生管理案例:学生品德教育、学生身心发展、学生学业负担等;

3.教学管理案例:课程规划与建设、教学管理与改革等;

4.教师管理案例: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发展、教师绩效管理、教师权益保障等;

5.资源管理案例:资源配备、资源有效利用与开发、经费管理与使用等;

6.安全管理案例: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

7.其它案例:包括其他在学校管理与评价实践中发生的先进事迹或者典型事件。

二、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应包括事件、指导、评价三部分。题目自拟。具体要求:事件,即以叙事或讲故事形式记录自己在管理实践中发生的真实鲜活、新颖的教育事件和发人深省的动人故事。指导,要求运用教育理论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教育策略。评价,主要是对案例的理论评析,发掘教育故事背后的启示价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案例的叙述要条理清晰、真实准确、一事一议、言简意赅,避免写成工作介绍或总结,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样例可在教育部督导交流群(群号224832086)共享中下载。

3.请学校各职能部门、各教研组,高度重视本次案例征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原则上每个职能部门、每个教研组须据自身职能,选送以上7类案例中,与自身工作较紧密的案例1篇。

2013129日前将案例电子版报学校办公室。

电子邮箱: jszx_bgs@126.com

办公室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