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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普高教育2024年春学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工作 告家长书

作者: 虞露 | 发布时间: 2024/3/1 16:15:19 | 608次浏览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普通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2024年春学期困难认定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工作,告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于指定对象“免学费”项目申办(按公办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申办对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

以上四类学生如学校能从学生资助系统内查核到相关信息的,可直接免交学费;如查核不到相关信息,请申办家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送学校验核后决定。

* 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关于“国家助学金”项目申办

(一)办对象基本条件

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申办对象具体类别(符合以下一类情况即可)

1.扶贫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和边缘易致贫相对困难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3.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4.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仅家长残疾的还需提供家长收入证明);

5.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6.因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7.因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

8.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低等其他情况而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至亲人员近一年内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收入标准等)

)资助标准

普高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本学期按1000元发放。

(四)申报办法

1.2023年秋学期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家长回执”中勾选“继续申请”后提交即可不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本学期拟新申办的学生:“家长回执”中勾选“新申请”后提交,学校汇总后将发放《拟申助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并指导如实填报,采集表

下发后一周内提交。学校在全国和省学生资助系统内能查核到对应信息的已脱贫原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原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残疾学生、孤儿、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困境儿童特殊保障学生,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其它类型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需于315日前向学校提交相应困难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