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21年度校级课题开题论证的通知
作者: 学校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12/20 16:28:28 | 2861次浏览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21年度校级课题开题论证的通知
根据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21年度校级课题的开题论证须在近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校级课题,必须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12月28日前完成课题开题,填写《附件2: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级课题开题论证书》(详见附件),并保存好有开题意见、专家签字、单位(课题所在单位)盖章的开题论证书原件,作为参加中期评估的重要依据,无《开题论证书》或《开题论证书》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参加课题中期评估,不具备正式立项资格。
特别提醒:要写好详细的课题开题报告,不可用课题申报书代替。(开题报告的样例请见金坛教育服务\教育科研\科研动态\《核心素养下初中数学单元教学研究》开题报告.doc网址:http://www.jtjyfw.net/NewShow-24300.aspx)。
二、所有备案课题,必须按学期,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研究。按照“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完成了开题论证后,将研究过程性信息及时上传。对不按规定应用管理平台有效开展行动研究的课题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按规定发布信息的研究参与者不能列入“研究成员”名单中。
三、材料要求
课题开题报告纸质稿4份,开题论证书纸质稿2份和开题PPT(开题论证时带到会场)。
开题论证会地点:行政楼三楼303
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9点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