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2021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作者: 学校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9/17 16:24:49 | 2714次浏览
经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决定从2021年9月17日起,启动金沙高级中学2021年度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依据《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申请教科研课题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专业技术扎实;
2.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
3.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教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
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由课题申请人填写《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书》及有关材料(可从学校网站下载)。
二、申报选题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校级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学科特色,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力求通过研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内涵提升。
三、材料要求
课题申报评审书纸质稿1份、电子稿发给刘墅老师存档。
材料上交地点:行政楼二楼204办公室
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下午5点,逾期不再接受!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