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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报销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报销制度

作者: jsgzjwc | 发布时间: 2018/11/13 14:40:48 | 7237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及报销制度

为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流程,尤其是加强学习成果反馈,形成资源共享,使每次活动能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规范公务外出报销行为,特制订此制度。

一、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要由校教师发展指导中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统一安排,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并由教师本人持通知到校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任教课务做如下安排:一天以内,由教师本人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并上报年级教学分管主任登记;一天以上由教师持通知,请年级教学分管主任安排调课或者代课。

3、学校教育教学部门优先派遣工作爱岗敬业、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较强、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外出学习时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人师表,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1)撰写500字以上学习心得或体会,上交至校教师发展指导中心存档,并由指导中心上传至校园网共享。

2)通过讲座等方式以校本研修的形式在教研组内传达学习的内容和信息,使全学科教师了解新动态、新要求、新成果。

6、各级学会或者协会等非官方组织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教学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参加,课务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7、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教师发展指导中心,以便应急调整,否则视为教学事故处理。

二、外出学习、培训费用报销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在规范请假,并上交学习心得或体会,完成教研组层面的汇报与反馈后,方可报销。

2、费用报销流程

第一步:到会计室领取报销单据并填写、黏贴规范;

第二步:教师发展指导中心主任或教学分管校长签字(验收证明人);

第三步:校长最终签字后(领导签字),到会计室报销。

3、费用报销标准

1)参加学习、培训的会务费及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实报实销。外出教师必须入住主办单位提供的宾馆,不得私自开房住宿,否则费用自理;

2)车船费

①从安全角度考虑,学校鼓励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乘公共交通前往,保存车票、机票及打的票回校实报实销;

②因特殊情况需自行驾车前往的,按人头以公共交通费用标准折算。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3)竞赛补贴

因竞赛等原因送学生参赛的,若自行驾车带学生前往,往返一次按如下标准补贴:金坛:100/天;常州:150/天;南京:200/天。若学校派车前往,往返一次按如下标准补贴:60/天;常州:100/天;南京:150/

4)伙食补贴

若主办方提供三餐则不再享受伙食补贴,不提供的则享受100/天的补贴;若只提

供两餐的则返校后酌情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的发票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常州市金沙高级中学 校长室

会计室

教师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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