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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集会和请假制度
学生集会和请假制度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7/3/14 10:43:28 | 8701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学生集会和请假制度

(一)集会制度

1.学校举行的集会,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和中途离开。

2.集会前,各班要在规定地点整好队,方能人场。

3.入场后,应按指定地点有秩序地就座或站立。立即安静下来,听从指挥。

4.会议进行时,要认真听取发言,适当记笔记,不准交头接耳,随便讲话,不准随便走动。

5.保持集会场所的清洁卫生。

6.会议结束后,有秩序地离开会场。

(二)请假制度

1.凡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因故不能到校者,都应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报年级处备案,三天以上由班主任签署意见,送年级处批准。

3.短期病假,由家长证明,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有医院证明,无特殊理由学生不准请假,事假超过一定时间,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4.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因故迟到,须说明情况;因故早退,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无故迟到、早退、缺课、过假不补假,皆作旷课处理。迟到三次,每次十分钟以上,作旷课一课时,早退者按实际旷课时间计算。课间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影响上课者,作早退处理。一学期经常旷课者,根据《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违纪行为处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5.因病或因故而事先确实未来得及请假或补假者,事后应取得可靠证明,申述原因,方可办理请假补假手续。

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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