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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6/10/20 14:25:05 | 4716次浏览

我校再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江苏省文明网公布“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我校经省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特向全体师生报喜。

我校自20027月创办以来,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与内涵发展的重要目标,全校师生不断提高创建认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不懈努力,学校先后获得金坛市文明单位、金坛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文明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自我加压,强身健骨,大力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引领校园文明风尚的同时,抢抓发展机遇、发挥体制优势、潜心课程改革、修炼师生本领、打造后发优势,通过“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等环节于201310月首次获得“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我校党政领导要求全体师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发展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创新载体与方式,虚功实做,久久为功,推动全校“夯基础、上台阶、显特色”的内涵发展。用“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的四有好教师标准引领队伍建设,要求教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发展学生的核心竞争力。教育学生做“争当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争当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每一位师生都为学校创建作贡献。目前我校校风正、教风严、学风浓,经学校申请,组织复查审核确认,省文明委决定,继续保留我校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力争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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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