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6/5/3 15:26:57 | 4018次浏览
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在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基础上,根据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决定于2016年4月—5月组织开展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面向全市公开立项备案,以《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为主要方向和选题参考,同时依据《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9)实行备案制、滚动制管理。
二、常州市“十三五”规划课题分二期立项,第一期(约300项)研究期限为:2016年4月—2018年12月,第二期(约300项)研究期限为:2018年1月—2020年12月。
三、至2016年3月,仍承担各级各类课题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不具备此次课题申报资格。原则上一人只参与一项课题的研究。
四、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分招标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根据课题研究的价值和成效,一般课题又分常州市重点课题、立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课题实行滚动制管理,绩效显著的立项课题可以升格为重点课题,研究不能深入推进的重点课题将降级为立项课题或撤消课题。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也包括电教课题、职教课题。
申报人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选题方向提出研究目标明晰且具体的课题,在进行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的过程中要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本次备案中申报人可选择一般课题、招标课题、专项课题等类型进行申报(详见《指南》及附件2、附件3、附件4),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审批。
五、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本着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原则上一般学校不超过2项,中心镇及城区学校不超过5项,个别规模较大学校不超过8项),严格审查,并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定同意立项的课题为“校级课题”。
六、各单位要将各自的校级课题《申报评审书》在2016年5月20日前报区规划办进行审核,确定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名单。
需要上报的材料为:《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已经校级立项),市级备案课题汇总表(附件10)每校一份(电子稿发jky@jtyx.net)。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交金坛教师发展中心5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7),经所在单位审批,报辖市、区教研(科)室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为此,各申报人及所在学校教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所申报的课题涉及上述七个要点进行科学、严谨地论证,进行周详细致地安排。
八、备案课题后续的实施方案制定、开题论证、所在单位管理责职等方面的工作与要求将于备案课题公布时一道布置。
附件:
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
2.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3.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招标课题申报评审书
4.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5.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
6.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评估表
7.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
8.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
9.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10.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