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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相关制度
食堂管理相关制度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7/3/14 9:34:53 | 4714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食堂管理制度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执行食品卫生法;按时上、下班,明确职责,尽职尽力,公私分明,爱校如家,做好本职工作。

2、定期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研究问题,改进服务。

3、班长全面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不断总结工作,研究问题,改进服务。计划、有检查、有落实,保证伙食质量,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勤俭办事,节约用电、用煤、用水,杜绝浪费,把好饮食卫生,严防事故。

4、财会人员必须帐目清楚,每日核算,每周小结,每月公布并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

5、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购食品做到质优价廉,有计划。夏天不进隔夜菜。

6、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食品进出库,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杜绝漏洞,每天多余的原料当日必须返回仓库,并做好手续。

7、厨工不用腐烂的原料,饭菜可口,清洁卫生,不私自压原料。

8、师生、工人一律凭饭卡购菜,食堂不得收取现金,违者解聘。

9、办事公道,公私分明,不打人情菜,无计量菜,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10、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饭盒进出蒸笼,要轻取轻放,保持饭盒里的水和米不流失,锅炉工必须认真负责,保证蒸好饭,做到节煤、节电、节水,安全无事故。

11、改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按要求做好师生病号饭。

12、全体伙食人员必须同心协力,按学校要求,明确岗位责任,遵守食堂工作制度,杜绝责任事故。

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确立为全体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思想,加强政治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履行岗位职责,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搞好饮食卫生,努力办好食堂。

1、仓库物品领取一律凭领料单,保管员凭领料单发货,不准私自采购或取物。

2、食堂人员及教工一般不购买食堂非出售物品、原材料,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3、食堂用具、物品一律不准外借,食堂人员不准将其随便个人私用,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

4、在食堂用膳的食堂人员必须统一集体用膳,统一记帐结算。禁止私自加料、加量,其家属不得同在食堂内共餐。

5、食堂工作人员病假、事假、调休一律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期间不做私活,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6、学校来客就餐,由部门或司务长通知有关人员,按标准饭菜,并收足伙食费,接待客人主动热情。

7、仓库物资由专人保管,购进物资要有专人过秤验收入库入帐,仓库物资每月检查一次,库房物资堆放整齐,生熟分开,清洁卫生,防止腐烂变质。

8、食堂工作人员在销售饭菜、点心及学生洗澡时,一律凭龙卡消费,既不直接收取现金,也不能赊欠,一旦发现收取现金,以一罚十。

9、爱护炊事用具,分工专人保管,如有非自然性损坏、遗失应追究责任,直至经济赔偿。

10、搞好饮食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坚决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特别要坚持餐具消毒,生熟分开防蝇防尘,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1、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平时要勤洗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上班穿工作服,每学期进行体格检查。不宜在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

12、卫生实行饮事人员分工包干制,各人应认真做好自己范围内的日常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13、搞好团结、坚持开会、学习制度,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14、坚持对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执行制度等情况的检查考核评估。

15、加强成本核算,改变花色品种,严格经费报批手续,非生产性支出及炊事人员所发的各种补助费、奖金、劳保福利等,必须报总务处审批后方可办理。

16、财务会计记帐核算,必须准确及时,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号前须将上月的伙食收支余缺情况报总务处,同时附现金月报表。

常州市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食堂管理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确保“以安全为底线、以学生为根本、以质量为立足、以品牌为追求”的工作目标,增强食堂员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细则。

一、食堂卫生情况:

1、室外卫生保洁区有废纸杂物,打扫不洁或不及时的。(10元)

2、室内地面不洁,有杂物,饭脚或打扫不及时的 。(10元)

3、餐桌凳擦抹不干净,有油腻,餐具不洁的。(10元)

4、切配桌、锅灶台及操作用具洗刷不洁的。(10元)

5、保管室杂乱,整洁工作不到位。(10元)

二、食堂采购质量情况:

1、发现采购无商标,无卫生许可标志,无保质期的包装食品。(100元)

2、发现采购腐烂、霉变食品的。(50元)

3、发现入库食品未建台帐的。(50元)

4、发现采购无卫生检疫或采购三证不全加工点销售的猪肉制品的。(50元)

三、从业人员执行规范情况:

1、在岗人员佩戴首饰或个人卫生不合格的。(10元)

2、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穿戴衣帽的。(10元)

3、违反规定喝酒的。(10元)

4、工作时在不允许场所抽烟的。(10元)

5、从业人员拣菜、净菜、刷卡不合规范的。(10元)

6、从业人员车辆不按规定摆放的。(10元)

7、吃零食、打人情菜、服务态度恶劣的、恶意伤害他人、开玩笑过度引起不良影响的。(10元)

四、饭菜烹饪、口味与储存:

1、发现熟食品未采取冷藏或乱放的。(10元)

2、发现不按作息时间出售饭菜造成影响的。(10元)

3、发现夹生饭、不熟菜的。(50元)

4、发现菜肴甜、咸、辣严重失当的。(20元)

金沙高级中学食堂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