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地方职称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地方职称工作的意见
作者: jsgjzxbgs2 | 发布时间: 2013/4/24 9:37:26 | 4660次浏览
金坛市人事局文件
坛人发[2007]17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
地方职称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各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为我市非公经济组织服务的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职称工作的效能,促进我市地方经济的发展,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开展地方职称评审工作,在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职称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内)组织实施。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市人事局、经贸局、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农林局、统计局、档案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地方职称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对全市的地方职称实施宏观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在市地方职称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职称评审小组,由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由一名组织人事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范围和对象
1、在集体、股份制、个体、私营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从事农业、林业、园艺、养殖业、农机、水利等方面的从业人员以及技术示范户、种养大户和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
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以下系列:工程(含建设、安装、机械、电子、化工、环保、建材、纺织、给排水等)、农业、经济(含农业经济)、会计、医药、园林、水产、茶艺。
四、申报条件
为保证职称评聘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现将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规定如下:
1、申报技术员职务:初步了解本专业理论知识,能参加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能独立完成一般性的技术操作。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中专、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申报助理级职务: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性问题,能对本专业一般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合理意见。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九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3、申报中级职务:能比较系统的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初中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六年以上;高中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大专、本科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三年以上。
4、申报高级职务: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的技术问题,独立承担本专业的科学试验。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且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八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且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七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大学毕业担任本专业中级职务四年以上。
5、破格申报:为不拘一格选拔使用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为我市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五、报评计划、程序
计划安排:为更好的服务我市非公经济组织,方便各类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评聘,地方职称工作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和材料、增加评审次数。工程系列由原来每年一次,增调到每年四次(1—3月,4--6月,7--9月,10--12月);其它系列仍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7—9月。
申报程序: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阶段。时间安排在第一个月(工程系列每年1月、4月、7月、10月)。各单位职称评审小组应积极宣传指导、组织发动、摸清数量,在此基础上填写《申报地方职称工作人员花名册》,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初审,凭花名册到市职称办(市人事局专技科,电话2826851、8032582)领取相关表格,也可直接从金坛人事人才网(www.jtrsrc)下载打印。
第二阶段:准备材料、推荐上报阶段。时间安排在第二个月(工程系列每年2月、5月、8月、11月)。各单位对本单位各系列的申报材料进行分类、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最后将申报材料、《地方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每个系列一份花名册,须报送打印版和电子版)、评审费等材料于月底前报送市人事局职称办。
第三阶段:组织评审、发文办证阶段。时间安排在第三个月(工程系列每年3月、6月、9月、12月)。由市职称办按系列将申报材料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发文办证。
拓宽申报渠道:我市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布广,从事个体、私营较多,经研究决定实行单位申报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办法,一是通过单位集中申报,二是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可直接将申报材料送至市职称办。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严格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如遇评审费用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晋升中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乡镇企业家、厂长(经理);
2、取得市科技进步奖或技改奖的主要完成者;
3、取得市各类成果奖励的课题、项目、工程的负责人和主要完成者;
4、企业年交纳税超过100万的法人;
5、在市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学术论文者;
6、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或市科技创新功臣或市学科带头人;
7、经我市中级相应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到常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乡镇企业家、厂长(经理),省行业先进(优秀)工作者;
2、常州市级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者或累计获市(县)级科技进步奖或技改奖两次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被评为市(县)级优秀科技工作者或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或科技创新功臣或市学科带头人两次以上;
4、被授予常州市科技先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累计两次以上荣获市(县)级科技先进企业称号的高层经营管理者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5、企业年纳税超过200万元的法人;
6、在常州市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者;
7、经我市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几个问题的说明
1、被评定为地方职称人员待遇:(1)属于人才资源,列入人才统计范围;(2)优先推荐参加市、省和国家等各级高层次人才选拔;(3)其它符合法律法规的待遇。
2、我市在医药行业和民营企业家中开展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仍按坛人发[2005]57号和坛人发[2004]60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通过专业技术评聘工作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盘活人才存量,充分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贡献。
九、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意见由市职称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及档次一览表
附件2: 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一览表
附件3:《申报地方职称工作人员花名册》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