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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9/4/11 15:04:25 | 7290次浏览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自2005年我市创建首批名教师工作室以来,在深化课程改革、改善教学行为、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深化名教师工作室成果,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申报。现就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运行模式 本批名教师工作室将以项目研究作为工作室运行的主要方式,通过深度推进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实效性的研究项目,达到提升区域教育品质、提高教育研究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申报时,申报者可从本次申报指定的项目(附件1)中选择其一作为工作室的主要研究项目,也可以立足自身实际自选研究项目。 二、评选类别与数量 1.评选类别 本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包括中小学(幼教和职教)教学、中小学(幼教和职教)教育和社区教育。 2.评选数量 本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初定80个左右。 三、申报对象 1.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含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社区教育在职在岗教师。 2.以下人员不得进行申报:(1)常州市教科院、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及辖市区的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部门的现职人员。(2)已担任辖市区设立的教师培育站等与名教师工作室性质相似的组织的人员。 3.年龄适中。原则上,男57周岁以下,女52周岁以下。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小学教育类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性端洁,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举报。 2.教育理念先进,具备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高超的教育艺术,教育管理水平高,学科教学能力强,信息化素养好,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市享有良好的声誉,或在省内外本学科教师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正高级教师;(2)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3)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4)市学科带头人;(5)全市中小学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在职优秀教师。 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5.具有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在所在地区有较大影响,目前仍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德育工作,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班主任或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有较强的德育研究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变革意识,有多篇高水平的班主任或德育管理论文公开发表。 (二)申报中小学教学类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性端洁,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举报。 2.教育理念先进,具备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高超的教育艺术,教育管理水平高,学科教学能力强,信息化素养好,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拥护,在全市享有良好的声誉,或在省内外本学科教师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正高级教师;(2)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3)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4)市学科带头人;(5)全市中小学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产学研某一领域公认的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在职优秀教师。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主持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研究并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成果,有多篇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公开发表。 5.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三)申报社区教育类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品性端洁,乐于奉献,无违法、违规、违纪和从事有偿家教的记录或举报。 2.具有高级职称或一技之长,在本地区社区教育中有比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有过指导其他教师的经历并有实绩。 4.热爱社区教育事业,有深厚的社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比较丰富的社区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在社区教学培训活动一线至少有三年工作经历。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按所申报类别填写申报表(附件2、3、4)一式四份,附工作室方案(附件5)一式三份,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审核。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者经行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单位将申报者申报材料送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核查。 3.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领衔人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申报人员。 4.材料复审。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议,经市教育局讨论后确定并公布参加答辩人员。 5.现场答辩。答辩分为汇报和答辩两部分。通过初选者制作PPT进行讲演,内容为申报领衔人自述、名教师工作室运行方案论述以及项目研究方案论述。时间为10分钟。自我介绍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发展经历和特长;近五年来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主要成就及特长、近五年获得的市级以上专业荣誉和综合荣誉等;名教师工作室运行方案论述的主要内容为:工作室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方法、预期成果;项目研究方案论述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研究的主旨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程序与预期成果等。汇报结束后,由专家评委小组提问,申报者用5分钟时间回答,专家评委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议。 6.公示。由市教育局行政审核答辩情况后,确定第四批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并公布。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5月1日前,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对申请者审核工作并上报各项材料,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教科院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孙美荣老师处(519室)。同时申报者将名教师工作室申报表、工作室方案电子稿发送至jyssmr@czedu.gov.cn。电子稿请以申报人名字命名。 附件: 1.专题研究项目 2.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中小学教育类) 3.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中小学教学类) 4.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社区教育类) 5.第四批常州市名教师工作室方案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2016年4月11日 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