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金坛区金沙高级中学网站!
设为首首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校务信息>>部门通知>>阅览文章
关于做好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6/4/13 8:53:37 | 4592次浏览

关于做好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继续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近期省人才办启动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申报工作。请各校各单位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选拔通知》,苏人才办[2016]8号精神,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要对照《管理办法》、《选拔通知》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从严把关,认真推荐人选,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江苏省第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局组织人事科(5)。

3.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于414前报局组织人事科(5),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于421前报局组织人事科,相关材料(包括汇总表)电子稿同时上报。

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82801867,邮箱:rsk009@163.com

附件:1. 《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2.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科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