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意见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6/1/5 9:41:26 | 4021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坛教字〔2016〕1号
关于做好全区中小学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意见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2016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让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和春节,现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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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99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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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期结束工作
1.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减负规定,严格控制教学时间、学生在校时间和学生作业量,不得拖延放学,要张弛有度,确保文体等活动正常开展。
2. 各校要认真做好复习、考查、考试工作。复习中要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的时间,针对不同学生加强个性化指导。要加强考查学科的教学质量检测、汇总和评价。要加强考风考纪的教育,组织教师认真做好阅卷评分、质量分析工作,总结教学中得与失,研究改进措施。
3.各校要建立健全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的评价制度,积极推行《学生成长记录(册)袋》评价,做好学生评语的撰写和审核工作,切忌评价流于形式、千人一面,应付差事,要把反映学生成绩和素质相关材料认真细致填写,并及时发放给学生和家长。要认真做好学生寒假活动设计和指导工作。
4.各校要结合金坛区教学质量效益深化年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做好本学期总结工作和下学期工作的谋划。要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
5. 各校在放假之前,要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学校要对校舍以及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6.各校要做好代收费项目结算、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
7.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不得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寒假期间工作
1.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严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2.家校结合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激发和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引导、鼓励孩子多读书、多看报,把握和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认真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最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让学生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3.做好假期值班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期间,既要守好值班电话,又要搞好校内巡查,特别是对财务室、仓库、微机室、仪器室、档案室及其他存放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药品的场所要重点保卫,有的要及时增加防盗设施,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无损,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及时报告。寒假值班每班应不少于2名教师,并有领导带班。寒假期间,区教育局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4.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利用假期深入开展“走进学生家庭”活动,对极少数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有可能辍学的学生要给予帮助,对极少数品行有偏差的学生要给予教育和引导,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要走访慰问困难教职工,关心好困难教职工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各校于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