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晋升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12/14 9:15:14 | 5666次浏览
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晋升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 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5-12-11 13:56:01.0 阅读次数:156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职称晋升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2015年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2011、2012、2013、2014年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晋升条件人员。
二、聘用要求:
1.核准岗位数和空缺岗位情况。
各单位要认真核对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数和本单位各岗位实际聘用情况,在此基础上计算本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5、6、7合并计算)、中级岗位(8、9、10合并计算)空缺情况。如果高、中级有空岗,请聘用前与组织人事科核对。
岗位数核准、计算截止日期:各专技岗位等级拟聘人员起聘日期上月月底。
2.制定聘用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竞聘工作。
晋升高、中级岗位必须坚持空岗聘用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按规定程序竞聘上岗,择优聘任(聘用人员数不得突破空缺岗位数)。
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资格人员,如符合岗位聘用条件,不管本单位有无空岗,可直接聘用12级。
超岗单位,如符合相关要求,可继续执行“退二进一”政策。
3.公开聘任程序,公示聘用结果。
4.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三、上报材料
核准表一式二份,备案表一式二份(备注栏请注明2015年职称晋升人员和原聘岗位等级)
起聘时间: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起聘日期可以公布2015年职称评审结果文件中的职龄起算日为准。
聘任岗位等级:高级为专技七级、中级为专技十级、初级为专技十二级。
聘任期限: 3年。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拟聘人员的核准表、备案表(各一式二份,样表见办公室主任qq群)以及高、中级职称累计未聘人员名单于本月22日前交组织人事科(2),同时在人事编制财政信息系统中做好岗位变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