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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批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9/4/11 15:04:23 | 5211次浏览

考核参照条件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坛教人字〔201312号文件,现就开展第五批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五批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二、考核时段  

201412-201511  

三、考核内容  

详见坛教人字〔201312号文件:四(二)义务  

四、考核办法  

1.各单位要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对象不能作为考核小组成员。  

2.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逐条进行考核,凡达到文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即视为合格。考核材料要在校内展示,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对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奖励津贴;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停发津贴,并取消其荣誉称号。  

4.各单位于 1230日 前将“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Excel格式)送交局组织人事科,同时发送一份电子稿至jtfzp@126.com.   

附件:  

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