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暑期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7/10 10:02:12 | 5006次浏览
常州市金坛区教 育 局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工会
常州市金坛区新华书店
坛教工字〔2015〕9号
关于继续开展暑期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坛教字〔2013〕41号《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好书伴我教育生涯”主题读书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继续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暑期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深化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提升教师专业化素养为重点,以打造书香校园为载体,以校本培训为基本形式,以典型带动、全员参与为基本思路,广泛开展教师读书活动。通过读书活动,实现教师理论素养、道德修养和教学技能的综合提升,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 活动时间
2015年7月10日——2015年9月5日。
三、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职教、特教)、幼儿园在职教职工
四、征文主题
阅读转变教育行为——碰撞·引领·发展
五、征文要求
1.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思想性、专业性、研究性、生动性和实践性,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文字精炼,言之有物。
2.征文体裁不限,包括读书心得、札记、随笔、评论、小品文、散文等,一般不超过3000字。
3.文本格式要求:题目黑体加粗三号,正文小四宋体,22磅行间距,页边距默认,正文中不得出现单位和姓名,以2015年金坛区教师暑期读书征文比赛格式模板(见附件一)作为封面,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
4.各校要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3—5篇参加市级评比。
七、评奖与其它
1.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和区新华书店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2.评比“书香校长(书记)”、“书香教师”。 2013年-2015年间凡有读书笔记的教师和学校校长(书记)均可参加评比,要求阅读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鼓励教师和校长(书记)阅读自己喜欢的作品,具体书目不限。“书香教师”候选人由各校按在职教师数3%的比例向市教育工会推荐。
3.征文应为原创,该作品尚未出版或未经传媒发表,也未向传媒或出版社投稿,因抄袭、剽窃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征文作者自行承担。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这次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多读书,读好书,组织征文参评人员按照2015年金坛区教师暑期读书征文比赛格式模板(见附件一)中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审核无误后,单位方可盖章。教师读书征文、读书笔记和校长(书记)的读书笔记杜绝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6.征文纸质材料和读书笔记于9月5日前交区教育工会,同时将征文电子稿打包发至jtsjyghbgs@163.com,文件名为“XX单位读书征文”(见附件二)。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一:
2015年金坛区教师暑期读书征文封面
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黑体二号字)
学 段:________(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其它)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楷体小3号字)
教师姓名:____________(楷体小3号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学校(盖章)
附件二
读书征文报送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篇 名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