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学期第十八周国旗下讲话 教务处 孙斌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6/29 19:27:40 | 4986次浏览
国旗下讲话
孙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
再过1周我们就将迎来期末考试。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诚信和考风考纪。先请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考试?考试的目的有四个:1.测试你对某门课的掌握程度;2.测试你的学习技巧和记忆力;3.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 4.最重要的是,测试你是否诚实。
最近,不断听人说起,国民经济就是信誉经济,没有信誉就没有生存。一个成熟的社会,一个有力量的社会,不但要考察每一个人,而且还要为他们建立必要的档案,这个必要的档案就是能够向有关方面证实你的可信度的。信誉就是你的通行证,你就可以受人尊敬地通行于这个文明社会。我们都听说过一位成绩优异的德国留学生,毕业时留在德国四处求职,全都被拒绝,只因为他乘坐公共汽车曾逃票3次,德国抽查逃票一般被查住的机率是万分之三,也就是说逃一万次票才可能被抓住3次。这位高材生居然被抓住3次,在严肃严谨的德国人看来,那是永远不可饶恕的。还听人说过,在新加坡机场看见过我们的同胞拿着机票没有登上飞机,因为有证据表明,他借阅的图书还没有归还图书馆。那些曾经在新加坡有过劣迹的,只要他还用他的真名,他就别想再踏上那片国土,因为他从前的行径都已经记录在案,有关部门随时都可以查到。
中国历史上,为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公正,曾经针对考试制定过非常严厉的法律规定以处罚作弊者。在美国许多大学,一般都制定有“荣誉行为准则”,以应对各种学术上的不实、作弊行为. 斯坦福大学的“荣誉行为准则”明确规定,学生“在考试中不得给予或获取帮助;不得在作业中、呈交的报告中或者任何教师打分的工作中接受任何的未经允许的帮助”。未经允许的帮助包括“将别人的观点或思想视为自己的”。他们认为这也是一种剽窃,即使由于粗心而找不到来源或非故意为之。 法律认定考试作弊的学生是阴谋欺诈,可处以最高 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的处罚。国内一些高校对作弊学生的处罚也很严厉,或依据校规开除学籍,或不予毕业。
面对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在此我再次重申:学校把考试舞弊行为作为管理的红线,实行零容忍对舞弊违纪行为从重从快处理,一经发现,该学科考试成绩计0分。
同时,考试同样是一次行为习惯规范的考验。以下几个细节请同学们按要求严格执行:
一、按照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考场。
二、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保持考场内良好秩序;考试中无特殊原因不准上厕所;不得提前交卷。
三、进入考场,除允许携带的必要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和考试无关的物品。
也许现在某些同学仍然抱有侥幸心理,甚至个别同学已经采取行动企图在
考场上施展不轨、以求蒙混过关,但我可以断言,所有这些想法和行为都是极
其错误和危险的,这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做法,结果只能是作茧自缚,得
不偿失。借此机会,我提前奉劝少数同学,恪守考风考纪以诚以信,切勿以身
试纪,充当反面教材。
同学们,在朝着理想生活奋进的道路上,一时的诚信容易,持久的诚信困难;一时的热情可能,持久的热情难能;短暂的成功可求,永远的成功难求。我们必须永葆锐气和耐性,时时求新,日日求进;事事求真,处处求稳。不仅要了无遗憾地通过期末考试,更要追求无怨无悔地跨越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次考试!最后祝老师们期末工作圆满顺利!祝同学们期末考试取得理想的成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