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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秋学期期末结束班主任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 发布时间: 2015/1/13 9:38:29 | 6248次浏览

关于做好2014秋学期期末结束班主任相关工作的

各班主任:

2014年秋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期末结束的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完成评优评先的工作

(一)、评选、表彰的名称

评选、表彰本学期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班级之星。

(二)、评选、表彰的条件:

1、三好学生必须是本学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体育成绩必须达到良好以上)

2、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在搞好自己学习的同时,乐于帮助别人;优秀学生干部还必须是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现任班干部或团干部。

3、班级之星分为“文明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文娱之星”、“体育之星”, 必须是本班在这几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4受处分的同学一律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受处分且已撤消的可参加班级之星的评选,未撤消处分的不得参加班级之星的评选。

(三)、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评选名额:平行班每班上报5名同学,教改班每班上报8名同学。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每班上报1名同学。

3、优秀团员评选名额:每班上报2名同学。

4、班级之星按“文明之星”、“学习之星”、“进步之星”、“文娱之星”、“体育之星”,各班按类别各报1名同学。

(四)、评选方法:

1、由班主任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由班级学生投票评选(此环节必须要有,杜绝单纯由班主任指定的现象),邀请任课教师参与评议,2015130前将确定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稿)报各年级处。

2、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均需填写相关的推荐表(纸质稿),各年级处汇总后,并务必于201526将总名单的电子稿及推荐表(纸质)送交政教处保存。

二、完成学生评语的撰写。

(一)撰写要求:

1、全面、客观、公正

请各班主任认真对待评语撰写工作,按照综合素质评定的精神和要求,评价要全面、客观、公正,从学习态度、行为习惯、为人处事、个性特长、团结合作精神等多角度,用发展的眼光、实事求是的态度撰写,充分体现每一位学生的个性特点,提高学生评语的艺术性,严禁从网上直接下载

2、操行等第为优、良、中、合格(高一、高二各教改班可确定50%为优,其余各班确定30%为优),受过处分的一般为中,中及中以下等第不写入成绩单。

3、手写或电脑打印均可,鼓励手写,无论手写或电脑打印,都必须使用专用评语草稿本(到班主任QQ群下载)。

4、撰写时间:元月26日前结束撰写工作元月26日至30,送交指定行政审核。26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汇报册上的评语誊写工作。并将文本稿送至各年级处,由各年级处汇总后,送交政教处,以便归档。

三、完成相关资料的归档

1、完成本学期的班级工作总结(或班主任工作总结、或德育论文,提倡写德育论文),并于26前将电子稿送至各年级处分管主任,由各年级处分管主任汇总后,送交政教处,以便归档;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左右、上下页边距为2cm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标题样式为:金坛市金沙高级中学2013秋学期高一(1)班班级工作总结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体;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请各班主任将本学期的班主任工作手册、班费使用清单,于26前送至各年级处分管主任,由各年级处分管主任汇总后,送交政教处,以便归档;

四、关注受处分学生的情况。

学校给予学生的行政处分,若已满一定期限(记过以下为一个学期,记过以上含记过需一年)且该生在处分期间表现较好,请班主任及时提醒学生打撤消处分的申请,及时报送政教处。

金沙高级中学政教处

2015112